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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稳定人性化为主导做好客户的坚定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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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1,2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61,66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主要是做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IC产品分销两大业务。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从针织、缝制设备等细分行业专用电脑控制管理系统向伺服系统等通用自动化产品延伸,为工业自动化行业提供核心部件及解决方案。在IC产品分销领域,不断扩充互补性强、相互协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综合的应用解决方案。
电脑控制管理系统是利用自动控制技术、微电脑技术和嵌入式软件对针织、缝制机械设备实施智能控制的电子部件,并利用互联网将机械设备与管理系统、云平台互联,实现工厂的智能制造。
公司生产的专用电控系统产品配套于针织、缝制机械设备等,是这些机械设备的核心控制部件,针织设备电控系统基本的产品有针织横机电控系统、针织袜机电控系统、手套机电控系统、圆机控制管理系统等;缝制设备电控系统基本的产品有刺绣机电控系统、模板缝纫机控制管理系统等。公司还通过参股中自机电,介入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织造机械设备电控系统业务。
公司自主研发的模块组合式集成硬件系统和适应多样化编织工艺需求的嵌入式软件系统,经过控制技术、驱动技术与编织工艺技术有机结合,提升编织效率,适应现代针织产品时尚、高品质和复杂花型的需求,为针织机械设备整机厂商,提供个性化的控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体现公司产品的核心附加值。企业主导产品针织横机电控系统2020年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60%,持续占据优势地位。
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按功能可大致划分为控制层产品、驱动层产品和执行层产品,伺服系统由伺服驱动器和伺服电机构成,属于工业自动化驱动层及执行层产品,是工业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
公司伺服系统基本的产品包括RA、RS系列脉冲模拟量型及总线型伺服驱动器、MC系列伺服电机,已在3C电子、锂电、塑料机械、纺织机械、机床、印刷包装机械、物流设备、智能机械手、木工机械、激光加工设施等行业成功应用。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伺服系统的产品品种类型,加强营业销售体系建设,巩固及开拓渠道伙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行业解决方案。
公司以技术型分销为主、辅以供应链分销,是国内知名的IC产品授权分销商。公司以技术上的支持服务带动IC产品营销售卖,为下游电子科技类产品制造商提供IC应用解决方案和现场技术上的支持等多层面技术上的支持服务,从而使IC产品能被设计应用到客户产品中,进而实现IC产品的销售。因此,公司在客户产品概念阶段就介入客户的研发,有利于获得客户的批量订单需求,同时更易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分销的IC产品为广义的半导体元器件,主要是集成电路芯片和其他电子元件,包括微控制器芯片、功率器件及模组、电源管理及驱动芯片、模拟及混合信号芯片等产品。
公司IC产品分销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均为国内外知名IC设计制造商,主要有微芯科技、英飞凌、力特、罗姆和高新兴物联、华大半导体、思瑞浦等。
公司IC产品分销业务的下游为电子科技类产品制造商,其行业分布广泛,大多分布在在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行业,工业控制的细分市场有智能电表、电机控制、电动工具、节能照明、安防监控、医疗电子和工业自动化等;消费电子的细分市场有变频家电、智能家电、可穿戴产品、消费级无人机和智能家居等;汽车电子的细分市场有汽车空调、汽车防盗系统、电子助力转向(EPS)和车载影音系统等。
公司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为基础,形成可持续的研发模式。公司一方面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满足客户个性化要求,另一方面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可持续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产品开发流程分为四个阶段:概念阶段、计划阶段、样机开发阶段、验证阶段,在产品开发流程中,坚持客户价值需求导向。
公司建立了完善、严格的采购管理体系,从供应商选择、认定和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按照产品质量、及时交付能力等核心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交期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根据原材料的供货周期,采用下单采购和供应商备货两种主要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根据销售预测和客户订单,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组织生产制造,确保按期交货。对于公司通用产品实施最低和最高安全库存管理,当库存低于最低安全库存时启动生产装配,补充库存。
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向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产品,以及专业化的行业解决方案,实现产品销售。公司持续完善销售及服务网点的布局,搭建高素质营销和服务团队,打造全方位的产品推广、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
公司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时,根据下订单当时公司各型号IC产品库存量、在途量、前期采购订单供应商计划出货量、客户采购订单量以及市场需求预测量等因素综合确定采购数量和交货日期。同时,为控制库存风险,对同一型号IC产品的采购,公司通常分多批次向供应商下单,以便公司根据客户与市场需求变动情况适时动态调整,从而确保公司可在较低的库存风险下,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IC产品采购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公司以“技术支持+分销”的业务模式,销售IC产品,在IC产品客户的产品概念、开发、样机、小批试制、量产等阶段,为客户提供IC应用解决方案和现场技术支持等多层面技术支持服务,从而使所分销的IC产品能被设计应用到客户产品中,进而实现IC产品的销售。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主要业务分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公司针织、缝制设备等电脑控制系统行业的上业是半导体元器件、电子元器件、印刷电路板等原材料;下业是针织、缝制机械设备整机生产行业,包括电脑横机、袜机、手套机、圆纬机、电脑刺绣机、模板缝纫机等;终端产品是毛衫、针织服装、鞋袜、衣物服饰、工艺绣品等。
针织、缝制设备电脑控制系统是针织、缝制机械设备的核心控制部件,已发展成为提升国产针织、缝制机械设备竞争力的关键,针织、缝制机械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离不开电脑控制系统的发展,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针织、缝制机械设备制造业是为服装、鞋帽、箱包、家纺装饰等相关产业提供装备的重要行业,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密切相关。
IC产业链主要有三个环节,分别是居于产业上游的IC设计制造商、中游的IC分销商以及下游的电子产品制造商。
身处IC产业上游的IC设计制造商专注于技术发展、产品研发、高效生产,由于资源和运营成本等原因的限制,其一般集中力量服务于少数战略性大客户,难以直接为行业分布广泛、厂商数量众多且技术服务需求多样化的下游众多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
身处IC产业链中游的IC分销商在上游IC设计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之间起着产品、技术及信息的桥梁作用。伴随着全球电子产品制造业向中国的逐步转移,以及中国不断增长的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中国IC分销行业日益发展壮大。IC授权分销商凭借较强的市场开发、技术支持能力,以及与上游IC设计制造商稳定的合作关系,更加容易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建立和提升伙伴关系,在产业链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698.92万元,同比上升1.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91万元,同比下降16.4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5,985.09万元,同比上升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050.29万元,同比下降0.89%。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5家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9,060.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4,150.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05,415.03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8,948,735.23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97,805,721.39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0,123,320.00元,202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631,136.62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1,2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61,660.00元(含税)。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10月)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10月)同时废止。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二)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来做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担。
(四)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扩大子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一项、第十四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议案以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军宁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9,060.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4,150.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05,415.03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8,948,735.23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97,805,721.39 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0,123,320.00元,202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631,136.62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1,2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61,660.00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3.00万元。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二)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三)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担。
(四)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9,060.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4,150.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05,415.03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8,948,735.23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97,805,721.39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0,123,320.00元,202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631,136.62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1,2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61,66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10,061,6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169,060.03元的比率为39.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事前同意函,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现时和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注:①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728.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变更用于“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管理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仍有剩余的募集资金1,379.54万元;②表格中“剩余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系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1、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1,276.46万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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