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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 2024-04-07 00:58:59 |   作者: 半岛体育

  • 产品详情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董事会补充议案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8-107号《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八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1月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推荐的董事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汪思洋先生、李双友先生、裴蓉女士、何勤先生、杨庆军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八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由于刘小斌董事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其任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后届满,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刘小斌先生未来一如既往的对公司的发展给予帮助和支持。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8-107号《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八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1月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九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有关人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李小军先生、郭云沛先生、平其能先生、刘珂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八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由于屠鹏飞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担任独立董事已满两届,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其任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后届满,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屠鹏飞先生未来一如既往的对公司发展给予帮助和支持。

      因昆中药饮片销售需求不断的提高,目前的生产设备单列粉剂包装机的生产产能不足供给,依据市场需求量结合昆中药实际生产情况,昆中药拟购买十列粉剂包装机用于饮片生产,设备购置后月产能可提升为12,000件,根据昆药集团工程中心询价结果及相关厂家设备故障率情况,董事会同意昆中药按照不超过450万元的购置预算,按公司设备购置流程招标购买该设备。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8-108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5、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109号《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6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姚卫平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107号《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八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11月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九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审核,推荐人员符合监事任职资格要求,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肖琪经先生、华士国先生、胡剑先生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八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由于姚卫平监事会主席、杨庆军监事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其任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人选后届满,公司监事会对姚卫平先生、杨庆军先生在公司八届监事会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姚卫平先生、杨庆军先生未来一如既往的对公司发展给予帮助和支持。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18年10月17日召开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检查,并经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汪思洋先生、李双友先生、裴蓉女士、何勤先生、杨庆军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李小军先生、郭云沛先生、平其能先生、刘珂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企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九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八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肖琪经先生、华士国先生、胡剑先生为公司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九监事会,任期与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九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八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由于刘小斌董事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屠鹏飞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担任独立董事已满两届,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姚卫平监事会主席、杨庆军监事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其任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人选后届满,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刘小斌先生、屠鹏飞先生、姚卫平先生、杨庆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其未来一如既往的对公司发展给予帮助和支持。

      汪思洋,男,1987年2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化工程和自动化本科毕业,2011年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毕业。2010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总裁助理。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双友,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云南大理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党员,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1993年12月玉溪卷烟厂计划统计科工作;2003年2月至今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2009年9月至2016年5月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1月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融实物资产部部长。2017年8月至今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1日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2日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裴蓉,女,1971年4月出生,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毕业。1992年起参加工作,任杭州侨兴织带机厂财务科副科长,1994年7月进入华立集团工作,历任审计室主任、审计部部长、运营总监、首席财务官、副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总裁、董事,现任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勤,男,1960年生,党员,博士,获研究员资格。中国医科大学医学学士、硕士毕业,华中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历任深圳亿胜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亿胜生物集团(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开发院医药科技开发所所长、深圳智源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智源现代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26日至今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6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11月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庆军,男,1981年出生,管理学硕士。2006年7月-2007年6月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研究员,2007年7月-2012年3月担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部副部长,2012年4月一2014年12月担任内蒙古华生高岭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营运部部长,2016年1月至今,担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营运总监。2015年11月起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小军,男,1973年出生,中国党员,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委员会专家。近年来主要是做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公司治理与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等方面的研究。2008年以来先后担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农村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昆明钢铁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挂职);先后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次、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1次、云南财经大学“课堂教学优秀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0多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厅)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各1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企业横向课题10多项。拥有国有大规模的公司和私募股权互助基金(PE)工作经历,在公司治理、财务分析及诊断、企业投融资决策、公司并购重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有着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主要社会兼职: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92)、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48),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505)、陆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2017年4月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云沛,男,1947年出生,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文化。1969年~1973年中国人民54军135师服役;1974年~1983年任职于重庆桐君阁制药厂;1983年~2007年历任中国医药报社记者、副总编辑、第一负责人;2004年至今,分别任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高级顾问;2007年至2012年分别任卓信医学传媒集团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会长。曾获得“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4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哈药集团独立董事;现任亚宝药业、誉衡药业、天士力独立董事,柯菲平医药董事,科伦药业监事,北京玉德未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玉德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鼎阳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平其能,男,汉族,1946年8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68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学专业本科毕业;1981年在南京药学院药剂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68年12月至1978年7月在贵州省大方人民医院等任药师;1981年12至2011年9月在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任教师,期间分别在比利时、英国和美国短期工作学习。2011年9月退休后继续返聘在校工作。在职期间曾担任药剂学教研室主任、药学院院长、校学位委员会副主席等职。长期从事药物研发、教学和审评工作,在药物制剂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经验,承担国家及省部20余项研究项目,发表药学论文400余篇,取得授权专利12项,主编出版著作7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图书类二等奖1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1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河南中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在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珂,男,汉族,1952年2月生人,药物化学博士,党员,教授。1983年在辽宁中医学院药物化学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1992年在德国波恩大学获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位。1999年1月至2008年7月在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从事新药研发工作,2002年1月至2008年7月在烟台大学药学院院长,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烟台大学药学院教授,2008年2月至2012年3月任山东靶点药物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任苏州雷纳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国家固体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首席科学家,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先后主持完成30多项现代中药的研究与开发,其中4项现代中药被批准上市,先后有7项新药研发项目进入临床研究,期间发表研究论文100多篇,SCI收录48篇,申请专利100余项,受权35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一项。为第七届“吴阶平医学研究奖、保罗·杨森药学研究奖”及山东省回国留学创业奖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十佳留学回国科技专家荣誉称号,2010年获国务院侨办颁发的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并且是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获得者。

      肖琪经,男,1965年8月生,硕士。历任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华士国,男,1971年10月生,党员,西南财经大学MBA。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动力部工作;2001年1月至2015年1月在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其中:2001年1月至2003年8月在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在昆明红塔木业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5年1月任云南红塔集团酒店地产科副科长、机电建材科副科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实物资产部副部长。2015年7月至今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剑,男,1968年生,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杭州天成丝织厂主办会计,浙江农村经济股份有限公司驻外财务负责人,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华立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高级审计师、业务支撑平台财务营运管理责任人、审计监察中心责任人,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监察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8号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10.5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因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的范围,或因公司不足以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做担保诉求,导致回购实施受一定的影响的风险;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一定的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情况,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一)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若公司不足以满足债权人的清偿或担保要求,可能会引起本次回购无法按计划推进,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途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10.5元/股(含10.5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047,619股,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764,201,992股的2.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依据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19,047,619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795,970,962.91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3,695,022,906.18元,流动资产3,995,860,731.29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2.94%、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5.41%、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01%。同时,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依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本预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因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诉求,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9号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联系人:艾青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